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一)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本會及本會指定之臺灣教育科技展參展單位在向您蒐集個人資料之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當您勾選「我同意」,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
一、 蒐集目的及類別
為提供本會及本會指定之臺灣教育科技展參展單位活動各項通知服務、報名資料確認、寄送產業相關活動訊息及內部作業管理使用之蒐集目的,而須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職業別、職稱、連絡電話、email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二、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您的個人資料,除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僅供本會及本會指定之臺灣教育科技展參展單位於中華民國領域,於上述蒐集目的之必要合理範圍內加以利用至前述蒐集目的消失時為止。
三、 當事人權利行使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您可向本會及本會指定之臺灣教育科技展參展單位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四、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如您不提供或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要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個人資料、服務訊息的取消訂閱,本會及本會指定之臺灣教育科技展參展單位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五、 各項通知服務、相關訊息之停止寄送,或就違反本個資聲明之行為,您可於上班時間向本會活動承辦人黃志翔(電話(02)2577-4249,分機:374)或本會指定之臺灣教育科技展參展單位聯繫反映。
個人資料同意提供:
一、 本人確已閱讀並瞭解上述告知事項,並勾選「我同意」授權貴會及貴會指定之臺灣教育科技展參展單位於所列目的之必要合理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二、 本人瞭解此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並提供予貴會及貴會指定之臺灣教育科技展參展單位留存及日後查證使用。
(二)肖像權同意條款:
本場活動將進行攝錄影,報名即同意基於教育推廣目的,授權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使用本活動影音及攝影素材,使用於各式平面、影音、網路平台
(三)防疫個資造冊說明:
本場域對於民眾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之聲明如下,若您不同意提供可實際聯絡到的個人資料(連絡電話及電子郵件),將無法進入本場館或參與活動。
- 蒐集之目的:防疫目的,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為代號 012 公共衛生或傳染病防治之特定目的,且不得為目的外利用。
- 蒐集之個人資料項目:符合最少侵害原則,請填寫可實際聯絡到的個人電話及姓名。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自蒐集日起 28 日內。
-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為防堵疫情而有必要時,得提供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等規定進行疫情調查及聯繫使用。
-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向蒐集之機關行使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 蒐集機關: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